释义 |
法律分析:发展党员工作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如下原则:1、入党自愿原则,自愿入党,不强迫;2、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3、择优发展原则,各级各类先进人物中具备党员条件的,要着重发展;4、民主公开原则,坚持扩大民主的基本方向,落实群众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5、按计划发展与宏观调控原则,发展党员要按年度计划进行,制定计划要注意宏观调控,保证党员队伍结构合理优化。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