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上门帮我办的电信卡我不想用了说我要交违约金怎么办 |
释义 | 电信合约卡一般都是需要用到合约结束的,如果强行注销的话是需要交纳违约金的。合约卡如果不继续使用,要及时在营业厅办理注销,合约期内注销,需要缴纳违约金。如果不注销又长期欠费,可能会被电信记录进入黑名单,并影响办理其他电信业务。 看当初办理的时候电信工作人员是否告知属于合约卡或自己是否签署合约,如已知,则在合约期内,办理合约的手机卡不能销户、停机,就算不用,也会每月扣取最低消费。因为是要实名制办理的,所以如果把卡丢了,合约没到期,每月扣取的最低消费就会累积到个人信用上。注销合约卡方法: 1、准备个人资料和开号凭据,若是实在找不到就携带本人身份证。 2、想要注销的号码最好不要是欠费状态,欠费状态注销号码是需要补交欠费款项的,所以说有些手机的信用额度很高,最好不要使劲的去透支,透支过多想注销最后还是要补还余款,不补还就会列入黑名单,影响个人信誉记录。 3、想注销手机电话卡,一定要找到手机开户点办理注销业务。 4、带上个人资料和开号凭证到指定营业厅直接找客服帮忙办理注销业务。 如电信卡注销违约金不想交的处理方法: 1、可以与电信公司协商解决,尝试通过沟通和协商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可以提出自己的理由和需求,如搬家、经济困难等,请求电信公司免除违约金。 2、如果协商无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者相关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维权。 3、如果不想交违约金,也可以考虑将合约转让给其他人,可以通过转让合约的方式,将合约转让给其他人,避免交纳违约金。 通常我们在生活中也会遇到需要解除合约、协议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或解除协议: (1)甲方未按照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要求,提供的登记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无效,或经乙方通知后未在合理期限内配合提供的; (2)甲方存在本协议第二条第10款、第11款所列任一行为,或由此引起用户投诉或举报的; (3)甲方以担保方式取得业务使用权的情况下,违反担保约定或担保人无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 (4)甲方未办理相关手续,自行改变电信服务使用性质、用途,或自行转让协议的; (5)甲方利用乙方服务从事相应活动,依法应当取得而未取得或丧失相应许可或备案; (6)甲方欠费停机后,逾期60日仍未交清所有欠费、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的; (7)有权机关要求乙方停止对甲方提供电信服务的; (8)甲方原因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9)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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