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反垄断的建议如下: 1、建立健全更加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要健全高标准市场体系,必须在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前提下加强反垄断监管执法,正确处理市场与监管关系。要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要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加强对行政性垄断的全过程监管,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维护有序的竞争规则,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国市场。 2、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提升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监管协同领导能力。要从制度设计的角度明确市场监管总局在多部门协调机制中的主导地位和综合协调职责,更好发挥其对建设全国统一市场监管体系,加大对地方政府的监督管理,推进跨区域监管协同的领导作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