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献血后公民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
释义 | 公民无偿献血后可以享受的待遇有:1.无偿献血累计达1000毫升以上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2.无偿献血提倡一次献血400毫升;参加捐献血小板一次,按献血800毫升计算;3.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享受献血量五倍的免费用血,五年后等量免费用血;4.献血者家庭成员(指父母、子女和配偶)五年内可享受献血量两倍免费用血;5.献血者和其家庭成员免交临床用血互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四条,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无偿献血有什么待遇 公民无偿献血后可以享受的待遇有:无偿献血累计达1000毫升以上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享受献血量五倍的免费用血,五年后等量免费用血;献血者家庭成员(指父母、子女和配偶)五年内可享受献血量两倍免费用血;等等。 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公民献血一次可以享受免费用血吗 人身自由权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人身自由是近代以来伴随着个人的解放所确立的一项传统的基本人权,它指的是无正当理由身体的活动不受拘束的权利。 【法律依据】 《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义务献血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义务献血的条件: 1、成年人 《献血法》提倡参加献血的人士年龄范围是18~55周岁,但这是提倡,而不是硬性限制,如果老当益壮,即使60岁了,也一样可以献出一袋热血。 2、身体的指标指数达标 血压:12-20/8-12kPa,脉压差:≥4kPa或90mmHg-140mmHg/60mmHg-90mmHg,脉压差:≥30mmHg。脉搏: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分。 3、身体健康 皮肤无黄疸,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五官无严重疾病,巩膜无黄染,甲状腺不肿大。四肢无严重残疾,无严重功能性障碍及关节无红肿。 另外,暂时不适宜献血的人员有: 1、洗牙不到三天;拔牙或其他小手术不到半个月;阑尾切除、疝修补术、扁桃体手术、眼科手术不到三个月;或者较大手术后没满半年。 2、处于经期前后三天的人不宜献血;分娩以及哺乳期没满一年的人也不适宜献血;另外怀孕以及流产后半年之内的也不适宜献血。 公务员判刑后工资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如下: 1、公务员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 2、公务员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停发工资待遇; 3、公务员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和行政拘留期间,未被开除的,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 4、公务员受到刑事处罚,处分决定机关尚未作出开除处分决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资待遇; 5、公务员受到刑事处罚,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原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不再给予处分的,从处分变更的次月起恢复工资待遇; 6、公务员受到刑事处罚,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原开除处分决定被变更的,根据变更后的处分相应确定工资待遇,从处分变更的次月起执行。 献血证的亲属使用范围 一、免费用血对象: 献血者及其父母、子女和配偶(法定受益人)。根据《献血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二、免费用血标准: (一)无偿献血累计600毫升以下的,本人免费享用两倍量的医疗用血(每献血100毫升返还血费220元); (二)无偿献血累计600毫升以上、1000毫升以下的,本人免费享用三倍量的医疗用血; (三)无偿献血累计1000毫升以上的,本人终身免费享用不限量医疗用血; (四)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总计免费享用等量的医疗用血。 该内容由 马长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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