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撤案后还能不能重新立案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民事案件撤诉后还可以再次起诉; 2、刑事案件撤诉后,没有新情况、新证据的,不能对同一当事人就同一事实再次立案追诉; 3、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不予受理。 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 1、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2、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3、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民事案件立案的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