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根据实际继承金额大小有不同的收费方式,具体收费如下: 1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1.2%,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10万元至20万元(含)部分,收取1%; 20万元至50万元(含)部分,收取0.75%; 50万元至100万元(含)部分,收取0.5%; 100万元至200万元(含)部分,收取0.45%; 20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收取0.4%; 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收取0.35%; 10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1%。 在公证机构办公场所内办理遗嘱公证的,每件1000-2000元;在公证机构办公场所外办理遗嘱公证的,每件2000-4000元。以上费用包含录音、录像、拍照和刻录光盘的费用。 一、遗产继承公证的效力 1、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也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2、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法律对于不同的法律行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头、书面及公证证明,取决于该法律行为所产生(或变更、消灭)的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它对于第三者的作用。 虽未为法律规定而当事人自行协议公证证明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必要的形式条件之一的,这一法律行为也必须公证证明方能成立。 3、债权文书,如债权人和债务人对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争议、并经公证证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当债务人拒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作出裁判。 二、申请办理公证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办理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法律上的联系。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告知当事人到有关部门及有管辖权的公证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