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安区哪些村不拆? |
释义 | 法律分析: 郭杜街道香积寺村,子午街道递午村(九村)、北豆角村、子午村,五台街道留村,王曲街道曙光村、罗家湾村、胜利村,灵沼街道东正庄、鲁坡头、回鹤庄, 马王街道新旺村,黄良街道北仁村、南仁村、下北良村,东大街道东大村、西大村,滦镇街道上王村、乔良寨、翁家寨、官堰村、施张村,兴隆街道钵鱼寨,细柳街道东庙村、西庙村,五星街道太原庄村、兆丰村、燎原村、晓阳村。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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