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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右足第一远趾骨粉碎性骨折是否可以评级?
释义
    骨折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患者骨折的部位,骨折的数量以及骨折的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伤残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具体的等级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无名指手指第一关节粉碎性骨折?
    手指骨折是否为轻伤依具体情况而定。法律依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 第二十三条 手损伤:(一)1节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末节)粉碎性骨折或者2节指骨线形骨折;(二)缺失半个指节;(三)损伤后出现轻度挛缩、畸形、关节活动受限或者侧方不稳;(四)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左足第五趾远节趾骨骨折内固定能评上伤残等级吗?
    骨折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患者骨折的部位,骨折的数量以及骨折的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伤残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具体的等级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老人骨股末端粉碎性骨折属于重伤么?
    法律分析:单纯的骨折是不能鉴定伤残的,如果骨折恢复后留下后遗症,影响了肢体的功能,才能进行伤残鉴定。对于你说的情况,如果骨折愈合后有后遗症,影响肢体的功能,才需要到正规机构进行伤残鉴定。要生活规律,避免剧烈运动,清淡饮食,多吃蔬菜和水果。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三十七条 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骨折能评上伤残等级吗
    骨折是否会评上伤残的确定方式:若员工是因工作原因发生的,并发生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或者具有其他可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的,会评上伤残。职工在因工骨折后,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其伤残等级。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脚后跟粉碎性骨折打了钢板?
    法律分析:如果存在有脚后跟粉碎性骨折,通常需要局部手术内固定的方法进行治疗处理,在临床固定处理之后,需要介入康复治疗的方法来进行恢复。因为要防止后期出现有踝关节活动受限,或者步态异常的运动功能障碍,在病情完全稳定之后再进行伤残的评定。具体可以评为几级伤残,要根据后期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来进行分析,比如后遗症的严重程度以及对生活和工作的影响程度来进行判断,会存在有一定的个体差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该内容由 刘传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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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5:2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