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都是贫困户,儿子可以享受贫困户待遇吗? |
释义 | 社会关系中的“弱者”包括父母与子女、夫妻之间,他们享有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依据,父母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在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要求扶养费。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或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分析 对社会关系中的“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叫扶养,扶养关系有父母与子女,夫妻之间。父母双方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拓展延伸 贫困户子女是否有资格享受贫困户待遇? 贫困户子女在享受贫困户待遇方面通常有一定的资格。根据相关政策和法规,贫困户子女可以通过家庭贫困户认定来获得相应的待遇。一般来说,贫困户子女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家庭收入低于一定标准、家庭贫困证明等。同时,具体的资格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贫困户子女是否有资格享受贫困户待遇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和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同时夫妻之间也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在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对于贫困户子女享受贫困户待遇的资格,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第八章 扶持措施 第六十五条 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国家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优先扶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第三章 成 员 第二十四条 符合本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要求加入已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成为本社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第三章 成 员 第二十一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和财务审计报告; (五)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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