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建材阶段:节能的内容主要是:混凝土用量的减少或使用新材料替代;建筑用钢量的减少或使用新材料替代;围护结构使用保温材料等。2、运输阶段:节能的主要内容是:车辆的合理选择,搅拌站地址的合理选择,缩短运输距离等。3、建造阶段:节能的主要内容是:施工用电量的减少,施工用水量的减少。4、使用阶段:节能的主要内容是:空调的使用减少或效率提高,暖气的使用减少或效率提高。5、拆除阶段:节能的主要内容是:拆除机械的合理使用,拆除后运输车辆的合理使用。6、回收阶段:节能的主要内容是: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钢材的回收利用,装修垃圾的回收利用。【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第七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限制发展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节能环保型产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能工作,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推动企业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改进能源的开发、加工、转换、输送、储存和供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国家鼓励、支持开发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