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当事人的户口是集体户口,户口本上的户号是由户籍地派出所编排的,当事人必须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更换户口本手续,即时打印户口本,新的户口本打印出来后,则有户号。如果当事人的户口是集体户,则户号在集体户口本的首页(可以要求集体户保管单位复印),个人借出的是《常住人口登记卡》。携带户口薄到派出所去叫经办人员为补一个户号就可以了,无需任何手续的。 法律依据: 《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 第二条 明确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的工作基本要求 (一)对下列户口申报事项,只要符合政策规定、证明材料齐全,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当场办理 1 出生登记;2 死亡登记;3 户口登记项目(姓名、民族、出生日期除外)的变更、更正;4 分户和并户;5 市内户口迁移(因投靠直系亲属和分户、购房、换房等);6 公民出国(境)注销户口和回国(入境)恢复户口;7 公民入伍注销户口和复员、转业军人回原籍落户;8 被判处徒刑、劳教人员注销户口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回原籍落户;9 高校录取学生、高校学生转学、退学户口迁移和高校学生毕业落户;10 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以及公务员、职工调动等,经组织、人事、劳动等部门批准,迁入地市、县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后的户口迁移;11 其他依照规定可以当场办理的户口申报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