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还没拿到房产证可以加名字吗 |
释义 | 一、还没拿到房产证可以加名字吗 房产证还没下来可以加名字。原因如下: 1、房产证还没有下来,加名字属于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完成后,重新申请制作房产证即可; 2、在房产证上加上别人的名字,从法律上来说实际上是增加了这个房子的共有权人,从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来看,增加房子的共有权人一共有三种方式,分别是析产登记、买卖房屋或是房地产赠与,而房产证上加父母名字有房屋赠与与买卖两种方法。 办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 5、身份证复印件; 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7、已婚的需要婚姻证明复印件。 房产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需要带着身份证明的材料、登记申请书等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递交办理房产证的申请; 2、受理申请,审查材料; 3、必要时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 4、受理登记申请那天起的30个工作日内办结手续,发放房屋权属证书。 二、房贷款还没还清可以加名字吗 住房贷款没有还请,产权已经抵押银行暂时不属于房主所有,所以,无法办理房产加名字手续。需要住房贷款还请无抵押,取得住房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之后,由房产证的登记人和共有人,以及加名字一方,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加名字手续。《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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