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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市残联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释义
    残联属于群团组织,是参加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是经国务院批准和国家法律确认的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由中国各类残疾人代表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全国性残疾人事业团体。
    残联机关的人员都是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还有下属的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由财政负责拨款为残疾人服务,这些人员就是适用行政、事业编制。
    中国残疾人事业是随着新中国的成立,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残疾人问题,是人类社会的固有问题。但是,在解放前,由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和奴役,由于经济文化落后,残疾人处于社会最底层,过着沿街乞讨、朝不保夕的生活。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关注残疾人的生活,建立残疾人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残疾人工作逐步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新中国成立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残疾人也由沿街乞讨、流离失所转由政府收养救济。残疾人和全国人民一样成了国家的主人,有了政治权利和基本生活权利。农村残疾人分到了土地和生产工具,参加了互助组、合作社。城市残疾人在政府支持下组织起来生产自救,举办小型多样的手工业合作社、组,后来发展成为福利工厂。一些无依无靠的残疾人、残疾孤儿、残疾老人,分别被安置在陆续建立的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和敬老院。50年代中期,残疾人福利工厂、伤残人福利院、荣军疗养院、精神病院等相继出现。汉语盲文和聋人手语工作开始建立,中国盲文工作者黄乃参照路易·布莱尔盲文体系,设计了汉语盲文方案,经教育部批准在全国推行。盲人按摩医疗、盲人聋人康复工作、残疾人文艺体育工作也陆续起步。
    法律依据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
    第一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简称中国残联)是国家法律确认、国务院批准的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全国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第三条,中国残联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帮助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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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5:3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