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肥市大学生租房补贴 |
释义 | 1、补贴对象 (1)博士; (2)35岁以下的硕士; (3)35岁以下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 2、补贴条件 (1)申请人为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我市,本市户籍未迁出的毕业生视同新落户人员; (2)全日制本科(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应为2015年1月1日以后毕业; (3)按规定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4)申请人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申请程序有那些? 租房补贴申请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专厅或手机APP完成租房补贴申请。 申请人应如实填报个人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社保卡和缴纳社保证明;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和家庭成员身份证号码。 (2)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留学认证。 3、租房补贴申请审核通过的,续发期间无需再申请,符合补贴条件即按月发放。 4、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重新提出补贴申请: (1)申请人在肥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或变更在肥就业单位的; (2)申请人创业实体依法破产、注销,或在本市其他单位就业的; (3)申请人租房补贴申请审核不通过,或在续发期间不符合补贴条件停发的。 总结对新落户在合肥工作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35岁以下的硕士、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在3年内按每人每年2万元、1.5万元和0.6万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法律依据:合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才来肥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 四、加大安居保障力度。坚持政府主导、市区联动、社会参与、资源共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推进人才公寓(租赁住房)建设。放宽人才落户政策,凡自愿来我市工作的普通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可以先行落户;上述人才在肥创新创业,落户后即可购买首套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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