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重点人口管理是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对危害活动嫌疑的人员实施重点管理的一项由内部掌握的基础工作。 【法律依据】: 《重点人口管理制度》 一、列撤审批制度 重点人口的列管和撤管应严格履行主管领导审批手续。凡受记过处分以上的人员,经保卫处、学生处报主管院长批准列为重点人口的,由保卫处建立档案、登记造册,必要时报公安机关备案。对批准撤管的重点人口,应经保卫处审核后报主管院长批准,并将有关档案材料妥善保存防止丢失、泄密。 二、管理责任制度 对重点人口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保卫处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处和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协同管理。要指定专人定期调查了解,摸清帮教人员情况,每月收集一次重点人口的书面思想汇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漏管、不失控,并及时向主管院长报告有关情况,以便使问题发现得了,控制得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