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食品监管局受理投诉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 从收文登记的次日开始计算,办理的时限为60个工作日,从受理投诉的次日开始计算。各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负责投诉举报管理的部门统一受理投诉举报,办理工作由投诉举报承办部门负责。 药监局的作用: 药监局主要负责食品药品的安全性监督工作:我国国家药监局是国家市场监管质检总局管理方法的国家总局,是国家负责人药物综合执法的各部委,于1998年3月创立。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药物的科学研究、生产制造、商品流通、应用进行行政监察和质量监督。药品监督管理局如今全称之为食品药品安全性监督管理局,通称食药品监督管理局。 综上所述,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应当自投诉举报受理之日起60日内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情况复杂的,在60日期限届满前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并告知投诉举报人正在办理。办结后,应当告知投诉举报人办理结果。 【法律依据】: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收到投诉举报后应当统一编码,并于收到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决定不予受理投诉举报或者不予受理投诉举报的部分内容的,应当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以适当方式将不予受理的决定和理由告知投诉举报人,投诉举报人联系方式不详的除外。未按前款规定告知的,投诉举报自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收到之日起第5日即为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