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协议书有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后即生效。一旦双方签字认同,如果出现违约情况,另一方都可以用此为依据,向劳动监管部门申诉维权。在双方自愿且符合劳动法要求前提下,签订的劳动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一旦双方签字认同,如果出现违约情况,另一方都可以用此为依据,向劳动监管部门申诉维权。若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变更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的,还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应当无效或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