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庆石油管理局是什么级别 |
释义 | 大庆石油管理局是正局级企业,但总经理为副部级 、大庆石油管理局是央企。 2、大庆石油管理局是中石油下属单位,中石油隶属于国资委。 3、大庆石油管理局成立于油田开发初期,上世纪末分为大庆油田公司和大庆石油管理局。 4、大庆油田公司是上市部分,大庆石油管理局是存续企业。 5、近年合在一起管理,但仍存在两人个牌子。 2、大庆石油管理局是伴随着大庆油田的开发建设,逐步发展起来的国有特大型石油工业企业。 3、自 1959年9月大庆油田发现至今,已经走过40多年的光辉历程。 4、40多年来,大庆油田在党和国家三代领导集体的亲切关怀和精心培育下,在几代石油职工的艰苦奋斗下,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和宝贵的精神财富。 大庆石油局形成了“爱国、创业、求实、奉献”的大庆精神和铁人精神,以“三老四严”、“四个一样”为核心的大庆会战优良传统,为祖国石油工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法律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金融机构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第四条 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实行由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第五条 国务院代表国家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国务院确定、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对由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以外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公布,并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其他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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