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加班加点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加班加点是在企业执行的工作时间制度的基础上延长工作时间。凡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进行工作的叫做加班,凡在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叫做加点。换句话,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加班是指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上班时间,加点是指每天超过8小时之外的上班时间。因此根据不同情况计算加班加点的工资: 1、正常工作日内延长工作时间。对于正常工作日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或者按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工资,或者按做一小时还一小时的方式安排补休。 2、休息日加班工作。对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的计酬方式,或者按做一休一调休,或者按200%支付日或小时工资。 3、法定节假日加班工作。根据1994年12月23日国务院发布、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修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全年共有10天法定节假日,具体为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初 一、 二、三)放假3天;劳动节(5月 1、 2、3日)放假3天;国庆节(10月 1、 2、3日)放假3天。《劳动法》第44条明确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4、部分公民放假日的加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劳社函 (2000)18号文《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中明确规定: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中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应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金,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 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正常的工作范围是不包括加班加点,但是每个劳动者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而选择加班加点。因此劳动者认识清楚加班加点的相关内容,更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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