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合同评审; 2、合同订立; 3、合同实施计划; 4、合同实施控制; 5、合同综合评价; 6、有关知识产权的合法使用。 法律依据:《铁路合同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铁路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合同审查制度,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企业法律事务部门、相关业务部门及合同管理人员的合同审查职责。重大合同需经法律顾问论证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方可对外签订。 第十八条 铁路企业签订合同后,应当全面履行合同。如合同不能履行,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合同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采取积极措施减少损失,并注意保存有关证据。 第二十二条 发生合同纠纷后,铁路企业合同承办单位或经办人员应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并通报法律事务部门或合同管理人员,在其指导下妥善处理纠纷。必要时,相关业务部门应给予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