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禁止出入境文物名词解释
释义
    禁止出入境文物名词解释:2002年,国家文物局发布了《文物出国(境)展览管理规定》。规定包括:文物出国(境)展览组织者的资格、项目的审批权限、工作人员的派出、罚则等内容。2013年8月国家文物局发布《第三批禁止出境展览文物目录》,此后称为“禁止出境展览文物”。2002年1月18日,国家文物局印发《首批禁止出国(境)展览文物目录》,规定64件(组)珍贵文物为首批禁止出国(境)展览的文物。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对外文化交流的扩大,文物出国(境)展览呈现出日益繁荣的局面。但是也由此加大了文物遭受损害的可能性,对文物的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对此,国家文物局根据地方文物部门和有关方面专家的意见,确定了首批禁止出国(境)展览的重要文物共64件(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即“一级文物中的孤品和易损品,禁止出境展览。禁止出境展览文物的目录,由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公布。未曾在国内正式展出的文物,不得出境展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8:2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