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查询社保医保缴费情况的办法: 1、电话查询:参保人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咨询服务公益电话号码“12333”进行咨询,但平常拨打的人数会比较多,所以可能不一定很快接通,需要参保人员耐心等待。 2、社保局服务大厅查询:参保人可携带自己的有效身份证证件和社保卡,到当地的社保中心或者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咨询。 一般情况下,参保人只需到区县级的社保部门就能够查询社保缴费的详细情况。 3、网上查询:登录劳动保障网,查询社保医保缴费情况。 医保缴费:参加工作缴纳职工医保的,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缴纳灵活就业医保的,可携带好身份证、社保卡前往当地社保局缴纳;或者通过线上渠道缴纳,比如可登录当地税务局官网,进入网上办税厅之后选择“自助缴费”缴纳医保即可;此外,很多银行也开通了医保网上缴费渠道,比如长沙银行、工商银行等,登录银行官网,找到“医保社保缴费”缴纳医保即可;城乡居民医保,在每年规定的集中缴费时间,携带好身份证等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村或居委会指定地点缴费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