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自己生产洗衣液、洗洁精,如果不对外销售,不违反我国现有任何法律法规。 2、自己生产洗衣液、洗洁精,打算对外销售的。必须先依法获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环保评估可行性报告、洗洁精的生产许可证(洗衣液不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并在当地技术监督局做洗衣液质量管控标准备案,可生产洗衣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