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城市道路系统规划总原则是合理利用,因地制宜的安排道路连接,并考虑城市的需求以及环境的保护需求。具体的如下: 1、合理用地、因地制宜,符合城市用地布局规划的需求。 2、合理安排公路与各城市的连接。 3、正确处理新建道路和原有路网的关系。 4、按交通需求规划路网。 5、要满足城市环境保护的需求。 6、考虑城市景观的需求。 7、符合路面排水和过程管线敷设的需求。 应以合理的城市用地功能组织为前提,根据城市现状及自然坏境特点,经济合理地布局规划城市道路系统,既满足城市交通的需要,又形成良好的城市面貌,并对城市总体布局中的各项用地提出布置意见,达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促进生产力和人口的合理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