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土地流转的意思是:在保留承包权的情况下将土地的经营权以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转给他人获得土地佣金的行为。土地流转应当签订书面的流转合同,流转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法律客观: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六条 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