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内容包括甲乙方身份证号、年月日以及以下内容: 甲方订购住宅一套,共计付款人民币。现因多种原因,为明确上述房屋产权,以免以后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该房屋产权全部持有方;该房屋产权属于甲方个人财产,因甲方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个人购买,乙方自愿放弃与甲方共有的房屋产权,此后无论何时何地,不得索要该房屋的所有权和部分所有权;因该处房产由甲方贷款购买,因此该房产的贷款及欠款与乙方无关,乙方无须共同偿还贷款。该协议由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属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不得撤销,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本协议当事人签字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