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需要进行区别处理: 1、外交人员:如果是拥有外交特权如某国派驻外国的外交代表,会享有一定特殊权利和优待,同时也会享有豁免权。这些权利是按照国际法的规则,本质上属于代表国家的权利,因此个人不可以放弃。这些权利表现在一些个人权利不可侵犯之外,还包括他们不受驻在国的刑事管辖,除非其国家政府同意放弃这一特权。所以外交人员在我国犯罪,不能通过刑事程序进行处理,只能通过外交渠道解决。我国外交人员在他国也是如此; 2普通外国人:普通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犯罪,按照法律规定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宪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一般流程如下: 1、由市级公安机关拘留后,再由市级检察机关侦查后批准逮捕,逮捕以后由其入境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审理; 2、判决结果出来以后,如果人民法院觉得该外国人罪犯继续留在我国,将会对我国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产生危害,那么可以将其驱逐出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条 【保护管辖权】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