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多少岁 1、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为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能力是对自己实施的该当构成要件、违法的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要对该当构成要件并且违法的行为的实施者进行非难,就必须证实,在行为实施的当时,行为人能够理解法律的命令和禁止的内容,并且具有按照这种理解进行行为的能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何划分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划分如下: 1、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以上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