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属于违法行为。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企业共同使用了同一台电脑、同一个造价软件编制了报价文件(或造价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业务,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四十四条 招标投标买卖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招标投标程序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