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买房写两个人的名字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即使是一方出资也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可以认定为双方父母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1、婚前购买房屋并写上两人的姓名,通常被视为共同财产,即使一方出资,也应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 2、如果房屋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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