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合伙企业与商事合伙企业的区别 |
释义 | 二者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个人合伙的主体并不限于自然人,还可以包括法人。商事合伙主体必须是自然人,而且还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商事合伙必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个人合伙则不需要如此的法定程序。 3.商事合伙的合伙人之间必须签订书面的合伙协议,这是合伙企业成立的法定要件。个人合伙的书面合伙协议并非合伙成立的法定要件。 4.商事合伙必须具有营利的目的。而一般的个人合伙则不需要受到合伙目的上的限制。 一、合伙企业的退伙条件有哪些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5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6个人丧失偿债能力;7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8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9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典型的企业组织的形式有什么 典型的企业组织形式有三种: 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3.公司制企业。任何依据《公司法》登记的机构都被称为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2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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