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南省高院上班时间是什么时候? |
释义 | 律师分析: 早上九点,高级人民法院主要职责,由法律进行规定:(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第一审案件;(二)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第二审案件;(三)依法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四)审理死刑缓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减刑案件和依法应由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假释案件;(五)受理不服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专门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起再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六)依法审判由省人民检察院按照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七)依法审判最高人民法院交办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案件;(八)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九)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十)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办理赔偿案件;(十一)执行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判决、裁定以及法律规定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和外省区市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十二)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组织、指导全省法院的调研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查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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