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外资企业成立的流程如下:一、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需材料: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3.其他有关文件、证件。资料齐备2个工作日内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所需资料:(所有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有标明原件的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2份);受理单位:市外商投资局及各区、开发区授权审批机关。三、符合法定规定的,审批通过,然后通知外资企业进行相关手续办理,审批不通过的,不予发放相关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九条 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注册资本; (五)公司类型; (六)经营范围; (七)营业期限; (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