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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成都市生育津贴网上报销步骤
释义
    第一步选择手机app中的【天府通办】进入;第二步在进入的主界面选择菜单栏中的【办事】服务展开;第三步在展开的服务中点击【生育收养】功能进入;第四步在这里下拉找到【生育津贴报销审批】进入提交资料报销就可以了。
    1、自生育之日起一年内持报销所需资料到参保所属的经办机构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资料,资料审核无误后受理申报并书面登记;
    3、窗口工作人员在4个工作日内生成拨付单据;
    4、单位经办人或个人5个工作日后领取拨付单据;
    5、领取拨付单据后5个工作日后拨付金额划转至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
    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填报《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加盖行政公章;
    2、身份证;
    3、住院费用原始票据;
    4、出院证;
    5、生育指标;
    6、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
    7、婚姻证明;
    8、个体参保人员还需提供个人结算性存折/卡;
    9、委托他人的,受托人需提供身份证。
    一、申请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
    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保,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
    2、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二、生育津贴领取所需材料:
    1、需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需要提供生育津贴申请表,可以自行到网上下载。
    3、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最好携带复印件。
    4、需要提供已经准备好的生育证明和准生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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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8:0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