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主客观相一致的刑事责任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指对犯罪的认定和追究刑事责任,必须主客观相一致。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应该是主观上有罪过,客观上有危害行为,并且必须是这种主观上的罪过和客观上的危害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主观上的罪过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和结果的原因,而这个行为必须是主观上的罪过的必然结果。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和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统一,是构成犯罪的基本标志。所以主客观不一致是不能定罪的。 刑法上的主客观统一涉及到犯罪构成理论。 一个完整的犯罪构成包括: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四个要件。而主客观相统一指的是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的统一。 我国刑法规定了主观(罪过)责任原则,坚持主客观相统一。 犯罪的主观方面作为犯罪构成要件之一的意义在于避免(或者说禁止)结果责任制度,禁止客观归罪,也就是说,不能仅仅因为行为人造成了危害后果,就不管其是否有故意或者过失就直接认定其有罪,这样显然是不公平的。认定犯罪还必须考虑其主观方面的因素,只有行为人在主观意志的支配下,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了客观方面所要求的危害社会行为,才有可能认定犯罪。这就是所说的主客观统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