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购销合同应该包括:
 第一,产品名称、数量、单价、总价方面的约定。签订时应考虑物价变动并合理约定调价条件;
 第二:产品质量约定。购销合同常见于工业品交易,为预防争议,采用何种标准应提前约定清楚,并注意落实样品封样;
 第三,交货地点约定。交货代表“标的物交付”,也是风险转移的分界点,应该合理进行约定;
 第四:验收标准和检验期约定,为了及时明晰双方权利义务,应约定检验期以及验收标准;
 第五:约定违约金。为了促进合同的履行,建议设置违约条款,供方主要体现在按时发货以及产品质量方面,需方主要体现在验收以及付款方面。
 购销合同就是指供应货物的买卖合同。购销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购销物品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