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送的房子可以要回来吗 |
释义 | 赠送的房子可以要回来吗 赠送的房子不可以收回。我国是实行房产登记制度的,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了,也就是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了,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的。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着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够撤销的,与此同时附义务的赠与也是不能撤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1、房产赠与已过户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2、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 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一旦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那么要撤销也是很难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销,撤销公证赠与也是可以通过公证来撤销的。 3、房产赠与未过户 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是未进行公证也未过户的情形。赠与合同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特殊之处就在于在一般情形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物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而不负相关责任,因此给受赠人带来了不确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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