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师不给学生请假可以投诉吗? |
释义 | 学生遭受教师体罚或侮辱,可向教育局投诉。轻微情节初犯由教务主任处理,较重情节由校长处理。教师应向学生及家长道歉,扣除奖金并取消评选资格。若造成一定伤害或后果,扣除半年奖金,公开检查并行政处分。《教师法》规定,教师体罚学生、品行不良或侮辱学生者,可受行政处分或解聘,严重情节构成犯罪需追究刑责。 法律分析 可以到当地教育局的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凡教师有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除批评教育外,并视情节轻重以及造成的后果和影响,给予以下处理: 1、情节较轻且是初犯的,教研组长、教务主任、德育主任负责帮助教育;情节较重的,由副校长、校长负责帮助教育。 2、情节较重,但没有造成后果者,教师应向学生本人和家长道歉。学校扣除当事人一个月岗位责任奖,并取消本学期或本年度参加各项先进的评选资格。情节较重,且造成一定伤害或由此引发一定后果,扣除当事人半年岗位责任奖,必要时令其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做公开检查,并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拓展延伸 学生请假遭到拒绝,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当学生请假遭到老师拒绝时,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采取一些措施。首先,学生可以与老师进行沟通,表达请假的原因和必要性,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沟通无果,学生可以寻求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支持,了解请假的具体规定和权益保障措施。同时,学生可以向学校的相关部门或学生会寻求帮助和建议,寻求合法的维权途径。另外,学生还可以咨询家长、辅导员或其他老师的意见,寻求更多支持和建议。最重要的是,学生应当保持冷静和理性,遵守学校的规定和程序,以合法合理的方式维护自己的请假权益。 结语 维权请假权益,应采取合法途径。与老师沟通,提供证明材料;了解学校规定和政策;寻求学校部门或学生会支持;咨询家长、辅导员意见。保持冷静,遵守规定,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对学校、其他教育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七章 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 第六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经费的监督管理,提高教育投资效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关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已受理设立申请,逾期不予答复的; (二)批准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申请的; (三)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五)侵犯民办学校合法权益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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