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租赁合同怎么生效 |
释义 | 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一般生效要件和特别生效要件。 (一)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指合同发生效力普遍应具备的条件。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二)合同生效的特别要件:指合同除具备一般生效要件外还须特别要件具备才能生效的条件,并不具有普遍性。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某些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的,则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生效。因此,在与单位间的经济交往中,为更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还是尽可能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比较好。 一、土地租赁合同未生效可以解除吗 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是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一旦签约,具有国家法律保护。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时,合同解除是指履行合同实在困难,若履行即显失公平,法院裁决合同消灭的现象。这种解除与一般意义上的解除相比,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法院直接基于情事变更原则加以认定,而不是通过当事人的解除行为。 二、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一)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合同在被认定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三)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如关于管辖权、法律适用的条款即属于有关争议方法的条款。 (四)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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