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赠与在哪里办理 |
释义 | 房产赠与后,应当去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当事人将房产无偿赠与其他人的,在受赠人接受赠与后,应当为受赠人办理过户登记,双方当事人应当去不动产登记机关提出过户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关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过户登记,房产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房产的所有人还是属于当事人,不属于受赠人,只要办理过户登记后,房产才属于受赠人。房产抵押证明在哪里办理啊房产抵押证明是可以不办理,一般抵押房产有抵押合同,所以是可以不办理抵押证明的,如果特殊情况下需要办理,建议咨询当地房管局部门,也就是房产抵押证明在哪里办理要看是在什么地区,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财产办理有关法律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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