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是以房屋取得房产证的时时间来认定,主要是以购买房屋的时间来确定,实践中购买房屋后的等到取得房产证的时间往往会隔很久。其次,还需要看购房款的出资情况,在婚前以全款出资购买房屋的,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一方只在婚前出资首付款的,婚后双方有共同还贷,在离婚时,就房屋的产权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将房屋判归产权登记人名下,未偿还的房贷属于其个人债务,在婚内共同偿还的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有产权登记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折价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