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化妆品用于一方个人生活,属于个人生活用品的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是指,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项财产所有权属于夫妻一方,配偶不享有所有权的情形。 主要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特定财产以及婚后约定的个人财产三部分。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四款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