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数量较大的,是犯罪,可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毒品犯罪行为的种类 1、缉毒警察掩护、包庇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的,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且应从重处罚; 2、强行给他人注射毒品、使人形成毒瘾的,成立强迫他人吸毒罪; 3、窝藏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属于窝藏毒赃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法条竞合,应以窝藏毒赃罪定罪处刑; 4、非法持有毒品罪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都有数量要求; 5、非法持有毒品的,不限于本人持有,还包括通过他人持有; 6、持有毒品者而非所有者时,无须知道谁是所有者; 7、因贩卖而持有毒品的,只需定贩卖毒品罪一罪即可,无须再定非法持有毒品罪; 8、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居间介绍,代购代卖的,即使没有牟利目的,也成立贩卖毒品罪; 9、甲认为自己管理毒品不安全,将数量较大毒品委托给乙保管时,甲和乙均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 10、行为人对同一宗毒品既走私又贩卖的,在量刑时无须重复计算毒品数量。 “涉毒”活动,从来就是我国严厉打击的,甚至对于一些毒品行为,如走私毒品罪、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等。而毒品犯罪可以说就是所有毒品类罪名的总称,其中就各个不同的毒品犯罪,要求的立案标准不同,客观表现也不一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第二十七条,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三百四十八条,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