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如何不连累妻儿 |
释义 | 如果不一方欠债不想连累另一方,则需要对债务进行判定,需要通过一定的证据来证明此债务与另一方无关。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儿子欠债会连累父母吗 满18岁的子女就是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的债务应由其向债权人归还。如果子女还未成年,肯定父母就会受到牵连的。 但是,如果子女有遗产,应当以其遗产清偿债务。这就涉及到继承人代清偿债务的问题了。 债权债务关系是特定的。我国法律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债权。作为债务人根据约定,应当履行归还债务的义务。 债权人为了实现债务,可以采取合法的手段,包括由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的强制力, 裁判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归还债务,直至强制执行。 既然债权债务关系是特定的,所以,作为债权文书或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只对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有法律约束力 ,不会超越特定关系之外的其他人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父亲欠债黑名单会连累子女吗 父亲欠债黑名单一般不会连累子女。但如果父亲欠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法院可能会限制父亲的高消费,并对子女的升学等都会有影响。 父母和子女均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对其所参与的民事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父母和子女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连带责任关系。 如果父母去世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则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子女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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