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所谓处分,是指当事人对自己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是否行使以及如何行使由他自己自由支配。处分既包括当事人对实权权利的处分,又包括当事人对诉讼权利的处分。实体权利是公民根据民法等实体法的规定而享有的权利,例如,所有权、债权、继承权等。诉讼权利是公司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享有的权利,例如,起诉权、上诉权、撤诉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