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需要。竞争性谈判不需要挂网上。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 第八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政府采购信息以外,下列政府采购信息必须公告: (一)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三)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 (四)招标投标信息,包括公开招标公告、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公告、成交结果及其更正事项等; (五)财政部门受理政府采购投诉的联系方式及投诉处理决定; (六)财政部门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 (七)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告的其他政府采购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