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判决执行之日 |
释义 | 判决的确定之日就是指的判决书上标明的日期,而判决的执行之日就是指的将犯罪人员实际的交付执行判决的场所或是机构执行判决的日期。 法院的执行裁定书下达后多久生效? 先予执行的民事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实质是使原告提前实现了将来判决可能确定的部分权利,使被告提前履行了将来判决生效后可能履行的部分义务。因此,先予执行的裁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先予执行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其时间效力应维持到判决生效时止。先予执行的裁定,对当事人也有效的。其效力表现在:当事人收到裁定后不允许提起上诉,而必须按裁定的要求执行。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但是,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判决书从送达之日还是判决书上的日期? 1、直接送达,由被送达人本人和其同住的家庭成员或其委托接受送达的人签字之日,就是送达日; 2、邮寄送达,由被送达人本人和其同住的家庭成员或其委托接受送达的人在邮政回执上签字之日,为送达日; 3、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不包括公告当天。 综上所述,对于犯罪分子所作出的判决的执行之日就是指的将犯罪人员实际的交付执行判决的场所或是机构执行判决的日期。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判决执行之日指的是判决实际开始执行的那一天。判决执行之日往往在判决宣判之日后,因为两者之间,存在一个法院将生效判决交付执行机关的间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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