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加坡上市的基本条件 |
释义 | 1、新加坡主板上市 税前盈营利要求:满足以下三条标准中任意一条 1)标准一:要求企业近三年税前利润累计超过750万新元,并且每年均不低于100万新元;有三年营业记录;控股股东(包括上市时持有5%或以上的执行董事与高管人员)全部股份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能卖出。 2)标准二:要求企业税前利润近一年或两年的累计超过1000万新元,控股股东股份锁定6个月(同标准一)。 3)标准三:仅对公司上市市值要求不低于8000万新元,控股股东锁股期为上市之日起全部股份6个月内不能卖出,其次6个月内50%不能卖。 在股权分布方面,需25%股份由至少1000名股东持有(如果市值超过新币3亿元,可酌减至最低12%)。 财务资料:依照新加坡或国际会计准则编制。如果公司计划向公众募股,该公司必须向社会公布招股说明书;如果公司已经拥有足够的合适股东,并且有足够的资本,无需向公众募集股份,该公司必须准备一份与招募说明书类似的通告交给交易所,备公众查询。 管理层:管理层基本稳定,也就是说近几年为公司带来利润的管理层基本不变,如有要员离开,公司需证明其离开不影响公司管理。 2、自动报价板市场 (SESDAQ)标准(又称新指) 这一市场主要帮助有潜力的中小企业在股市集资,上市条件更较为宽松,设有需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对税前利润和上市市值均不做要求,没有营业记录的公司必须证明其募集资金是用于项目或产品开发,且必须已进行充分研发,发行不少于15%股份或5万股(取较高者),有不少于500名公众股东。所持业务在新加坡的公司,须有两名独立董事,业务不在新加坡的控股公司,须有两名常住新加坡的独立董事,一位全职在新加坡的执行董事,并且每季开一次会议。公司上市满两年后,达到主板任一上市标准,即可转向主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