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72小时不放人是定罪了么
释义
    一、72小时不放人是定罪了么?
    不一定是定罪了,需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来看,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是14日。如果涉嫌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最长可以37日。具体情况,具体而定,并不一定是过了72小时就定罪了,这个说法是没有有任何依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新的:是怎样定罪量刑的
    本罪在量刑方面有如下规定:数额较大,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使劳动者无法向其追讨数额较大的劳动报酬。最常见的方式是转移财产和逃匿两种,“转移财产”是指雇主将财产转移,对劳动者谎称无力支付其数额较大的劳动报酬,对单位判处罚金;“逃匿”是指雇主躲藏起来不见劳动者。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本条犯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当支付劳动者的数额较大的劳动报酬且有能力支付,也有能力支付,但就是以各种手段或接口不支付劳动者数额较大的劳动报酬。单位犯前款罪的,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经政府有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仍然拒绝支付或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本条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数额较大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数额较大的劳动报酬,并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主要有如下两种表现形式:一是逃避支付劳动者数额较大的劳动报酬依据刑法条文第276条之一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甚至抛弃工厂、企业逃离当地。转移财产和逃匿是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最常见的方法,但逃避支付劳动报酬不限于该两种方法。二是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数额较大的劳动报酬,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这种方式是指雇主不转移财产,也不逃匿,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刑事拘留会拘留债主72小时吗?
    非法拘禁债主72小时可能会坐牢。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传销定罪是怎样的?
    传销如果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修正案七》要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理:组织、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组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般而言参加传销的普通人员是不按非法经营罪来处理的,本罪只处理带头分子、主要成员等。
    同时,在传销活动中,如果有绑架、非法拘禁、虐待、伤害等行为的,要数最并罚。
    如果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一般要依照《禁止传销条例》来由工商部门处罚:
    第二十四条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8 22:2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