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可以。发票和收据相同,都是收款人(单位)收取相应花费后给付款人(单位)的付款凭证。发票和收据相比,发票更为正规。原则上,发票和收据是不能够同时给付款人(单位)的,因为票据上记载的付款事项、金额等要和事实上付款对应,如果都开具就存在支付一份钱但是有两份都有效凭证,可能会导致付款单位做假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